作者:徐禎
近日,熱播劇《幸福到萬家》裡,有一場婚禮的橋段,
看得觀眾們個個腎上腺素飆升,直呼過癮。
新娘自己的婚禮上,妹妹被幾個男人以婚鬧為名欺負了。
新娘踹開門,掄起凳子就向下作男的頭上砸去,直接幹出了一個窟窿。
她做了現實中很多新娘想做而沒做的事情,真是痛快。
事情發生在2009年,中國某個農村。
姐姐何幸福結婚,妹妹何幸運到男方參加婚禮。
席間,賓客萬傳家帶著一群人,
把幸運圍著,以勸酒鬧喜為名,幹下作的事。
五大三粗的幾個男人,愣是把個小姑娘拉到房間裡,
肆意調笑,侮辱。
何幸運被萬傳家壓在身下,衣服都被撕爛了,
這已經是赤裸裸的猥褻、強姦。
可是就在何幸運痛苦掙扎時,
席間的人都只顧看著,吃著,喝著,樂著,
無一人站出來,阻止無恥又醜惡的事情發生。
當然,他們有堂而皇之的理由:
“鬧喜鬧喜,不鬧不熱鬧”,
“人家來鬧喜是給咱面子”。
只能說,
感情被欺負、別侮辱的,
不是自家的妹子、女兒或朋友。
這樣的惡俗婚鬧場面,
現實中也時常見到,
直叫人生理心理雙重不適。
好在何幸福聽到妹妹的慘叫,踹開門,
掄起凳子砸向流氓頭上的時候,
讓看劇的朋友們興奮不已,
恨不得自己能使上勁,
激動地在屏幕上敲下彈幕:
“砸得好,該再用力點!”
我們苦惡俗的婚鬧,久矣!
惡俗婚鬧,一再挑戰我們的下限
惡俗的婚鬧,已經不是所謂的個別地方的個別現象,而是普遍存在。
雲南大理,新郎和伴郎幾乎全裸地捆綁在樹上,
被潑墨,砸雞蛋;
陝西西安,伴娘在迎親車上,
被兩個熟識的男賓客脫衣、襲胸猥褻,
不得已當場報警;
江蘇鹽城,某高端酒店舉辦的婚禮上,
公公當眾強吻新娘;
福建連城,
婚鬧現場,
有男子假扮日本鬼子進村,調戲女性;
河南周口,
新郎被用膠帶綁在電線桿上,
往身上潑可樂、醬油、醋和涼拌汁;
湖南邵陽,
新郎接親時被親友鞭打背部,皮開肉綻……
幾乎隨時都能看到類似的新聞,出現在全國各地。
越來越多的人,
對無底線的惡俗婚鬧,已經深惡痛絕。
貴州遵義,有位奶奶的孫子結婚,她擔心有人婚鬧傷害自己的孫子,親自拿著棒子跟隨守護;
還有人大代表呼籲,
從法律層面上取締惡俗婚鬧的現象。
可是即便如此,惡俗婚鬧的事件卻屢禁不止,時有發生。
大家的理由非常充分:鬧婚是傳統。
也有不少人像《幸福到萬家》裡一些人的看法,
覺得鬧婚很正常,是熱鬧,是一種面子。
在這種環境下,
有人哪怕對婚鬧很抗拒,
也只好忍氣吞聲,
敢怒不敢言。
婚鬧的初衷,本來充滿溫馨
說婚鬧是傳統也確實不為過,在幾千年前就存在。
但婚鬧的初衷卻和現在我們看到的大不一樣,
背後充滿了人性化的理解、包容和溫馨。
在古代,禮儀秩序森嚴,
特別是男女之間有別,是大防。
但在結婚的時候,可以熱熱鬧鬧,所謂:
“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
“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為榮”;
“新婚三日無大小”……
在漢代,結婚的時候,
可以肆意吃喝,
沒有輩分約束,
沒有男女之別,
大家肆意嬉鬧,
場面喜慶而熱鬧。
這樣的“鬧”,在當時是有必要的。
那時的人,
嫁娶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新人結婚往往是盲婚啞嫁,
結婚之前完全是陌生人,
連面都沒見過。
但一旦結婚,女性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一夜之間離別了父母,成了一個陌生家裡的一份子。
不僅要持家操勞,
還要相夫教子,侍奉公婆。
對外嫁的女子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挑戰。
為了幫助新娘子度過這一關,婚鬧的習俗就產生了。
如果在結婚的當天,能夠暫時放下一些禮教的約束,
通過一些遊戲,幫助新娘子認識、融入夫家的生活。
這不僅是有必要,而且也是充滿人性化的。
用一個通俗的比喻,
以前的婚鬧,有點像一個“破冰遊戲”。
鬧著鬧著,新婚夫婦的感情就有了,
鬧著鬧著,新娘子對夫家就熟悉了,
鬧著鬧著,新生活就開始了。
現在婚鬧,逐漸成了行惡的幌子
可婚鬧的習俗到了今天,
成了一些齷齪之人做無恥下作事堂而皇之的藉口。
很多人,打著婚鬧的幌子,
做無恥的事情,
把人性醜惡的一面發揮的淋漓盡致。
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就是女性。
山東泰安,16歲的小麗應邀到哥哥的婚禮上當伴娘,
因為長得漂亮,席間被十幾名不懷好意的男青年看上。
他們把小麗推搡到房間,肆無忌憚地扒開了小麗的衣服,
上下其手,無恥地猥褻、凌辱。
小麗哭喊、哀求、反抗,
一群行凶者不僅無動於衷,還嘲笑小麗小氣:
“不就是摸幾下嘛,哭什麼哭!”
小麗才16歲而已,正是花季的美好年華,
從來沒有想過,會在自己哥哥的婚禮上,
遭受如此的侮辱。
以至於精神恍惚,甚至多次試圖自殺。
反觀施惡的賓客,卻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妥,
理由就是有婚鬧的幌子罩著他們醜惡的行徑。
但事實卻是,
這些人的行為絕對不只是為道德所不容,
更是觸犯了法律,
而且是《刑法》,是應該坐牢的。
千萬不要以為,這些沒有底線的下流事,只會發生在落後的農村。
一些平日里看起來光鮮亮麗的明星,照樣叫人大跌眼鏡。
在包貝爾的婚禮上,柳岩是伴娘。
當時她穿的是紗裙,
但伴郎團居然把她抱起來,準備丟進水里。
還好他們沒有得逞。
如果被扔下水,
柳岩要面臨的尷尬和狼狽,可想而知。
當然,這些伴郎們肯定不會承認自己是齷齪之人。
他們也會說,只是好玩,只是為了熱鬧,只是習俗……
他們這種干了壞事,
還一副自己什麼都沒錯的態度,
就是最大的問題。
他們內心那點齷齪的小心思(不管是潛意識,還是有意的),
大家都心知肚明。
只不過同樣有了“婚鬧”這件大家覺得合理合法的外衣作為幌子。
更荒誕和滑稽的,是事件發展的後續。
鬧劇曝光後,網絡輿論一片嘩然,
大家都在聲討這種惡俗的婚鬧,並且希望伴郎團能出來道歉。
但新郎、伴郎卻都還用“這是一個事先安排好的遊戲”來開脫。
如果真的是事先安排好的,那就更不能原諒。
因為這裡面隱藏著深深的惡意,
是對柳岩的惡意,
也是對所有女性的惡意。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
最後站出來道歉的,
竟然是柳岩。
她聲淚俱下地說,
“對包貝爾夫婦表示最大的歉意”。
很多網友都表示不理和憤慨。
在整個事件中,
柳岩錯哪兒了?
事先安排也好,臨時起意也罷,
好玩嗎?熱鬧嗎?喜慶嗎?
我只看到了赤裸裸的低俗,
和深深的惡意。
更不要以為,惡俗的婚鬧,
僅僅只是不夠尊重女性,只是有些惡俗而已。
背後隱藏的醜陋,可能超出我們的理解。
可能釀成的悲劇,也會超出我們的預料。
曾經見過這樣一個新聞,
事發江蘇鹽城某高端酒店的喜宴上,
喜公公強吻新娘,
不僅在場的人無所適從,
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後,同樣引來網友嘩然。
但當事人卻輕描淡寫地發布聲明,
“是藉位,不是真的親吻”。
借位也好,真吻也罷,背後的本質沒有任何區別。
那就是不要臉,
就是沒有底線的無恥。
當然,有人會說這只是個玩笑,只是為了活躍氣氛。
開玩笑、活躍氣氛,一定要靠博下限才行?
說到底,當事人無非是把平日里想做,但沒膽做的齷齪事,
在婚鬧這塊遮羞布的掩蓋下,付諸了行動而已。
也正是在婚鬧的幌子之下,不僅當事人覺得理所應當,
部分網友的觀點,也叫人大跌眼鏡。
就因為司空見慣,
這種惡俗至極,甚至不顧人倫道德的事情,
就可以成變得合理了?
如果經常發生,就是合理的。
那婚鬧鬧出人命,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習以為常?
山西的李瑞佳在婚禮當天,
被伴郎團毆打,
持續了半個小時之久。
新娘好不容易勸開大家。
但伴郎團顯然是還沒有過癮,在新郎已經喝醉酒後,
又摸進新房,進行了新一輪的毆打。
這次從晚上八點一直鬧到十一點。
伴郎團離開後,新郎李瑞佳倒在床上,呼吸急促,冷汗直流,
第二天,完全不省人事。
家人帶著他輾轉幾家醫院求醫,
最終都沒有把李瑞佳搶救過來。
一場婚宴,本來是一生中大喜的事情,是人生的重要起點,
誰會想到,卻成了一個生命的終結。
李佳瑞至死也不會想到,
自己會成為惡俗婚鬧的祭品。
只可惜的是,到了今天,縱使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依然沒有引起很多人的警覺。
✎ ✎ ✎
當今社會,不再需要婚鬧
婚鬧是傳統,但傳統也有糟粕。
如今,我們自由戀愛,結婚之前,彼此雙方已經非常熟悉,
結婚以後,小兩口也大多有獨立的生活空間。
婚鬧習俗當初“破冰”的美好初衷,已經沒有了必要。
當然,結婚依然是每個人一生中重要的節點,
根據個人的喜好,確實可以設計一些環節,烘托喜慶的氣氛,
但不可傷害她人,更不該釀成悲劇,
更不能是有些齷齪的人達到骯髒目的的幌子。
扮醜、輕薄、遊街、羞辱……
這哪裡還是什麼玩笑,還是什麼為了熱鬧,還是什麼烘托氣氛,
完全就是赤裸裸地作惡。
好在已有越來越多的人,
敢於站出來對惡俗的婚鬧說“不”。
像《幸福到萬家》裡的何幸福,
貴州拿著棒子保護孫子的奶奶,
提出要禁止惡俗婚鬧的人大代表,
也有很多地方,
已經開始為阻止、打擊惡俗婚鬧付諸努力。
山東鄒平市的文明辦就撂下“狠話”:
“只要覺得’不舒服’就可以報警,公安機關會依法追究責任。”
也有很多法律專家站出來,主張以法律為武器,
讓在婚鬧裡作惡的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懲罰。
但法律只是這個社會行為的底線,
我們是經過了幾千年進化的文明人,
應該有更高的追求。
婚禮應該是美好的,是溫馨的,是幸福的,
更應該是文明的。
面對新人,
我們應該送去祝福,而不是添堵添亂。
杜絕惡俗婚鬧,
需要我們每個人的自覺和努力。
遇到惡俗婚鬧,
我們就應該像何幸福一樣,
理直氣壯站出來,
不僅揍他丫的,
還要拿起法律武器,
讓對方受到應有的懲罰。
· 參考資料:
1.《漢代婚喪禮俗考》,楊樹達著
2.《抱朴子》,葛洪[东晋]
3.《舊唐書》,劉昫[后晋]
4.《拒絕低俗婚鬧,文明從你我做起》,《山東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