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微罪擬不記點引爭論 交通部邀民團座談達5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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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4日電)交通部提出違規微罪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點等措施,引發爭論。交通部今天邀請路權團體及職業駕駛團體召開座談會,達成5項共識,包括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為共同目標等。

行政院預計7日提出草案,將提高部分違規罰鍰,但罰鍰上限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此外,將要求改善行人道,縣市須將醫療院所、學校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

交通部今天邀請職業駕駛團體、行人路權團體等召開座談會,交通部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會中達成5項共識。

共識包含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完備道路設計規範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且以六都直轄市優先,另每3個月公布縣市黃線或臨停區劃設執行情形。

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護設施,6月底前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而致機車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應考量不記點。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今天的座談會希望聽取路權團體及職業駕駛團體的相關意見,經過充分溝通後,可以理解相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

林福山說,涉及修法部分,路權團體瞭解未來必須在立法院審查,相關意見也會透過管道在立法院表達及討論。

林福山表示,現在檢舉部分有記點黃牛的現象,因此未來規劃恢復警察攔查才會記點,且現行每年記6點以上,可以自費講習抵扣2點,未來也規劃增加為1年可自習2次,也就是說,最高可自費講習抵扣4點。

對於1200元罰鍰以下的違規項目,林福山表示,併排停車不在微罪項目裡,主要是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有被納入記點。(編輯:管中維)1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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