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吳亦凡突然登上熱搜,只因為他之前不服一審的判決,堅持提起上訴。
今天二審正式開庭,但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審理完成後將擇期公佈判決結果。
網友們看到這一消息後紛紛吐槽吳亦凡的行為,畢竟他犯了強J、聚眾淫亂罪,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的話,一審也不會被判13年了。
可他卻表示不服,堅持上訴,對此有網友表示無語,“他犯罪事實確鑿,有什麼不服的,是不想踩縫紉機,想換個工種嗎?”
還有網友吐槽道,“他一審數罪併罰被判13年,附加驅逐出境,不少網友還覺得應該判重點呢,他自己做出那種事,竟然還有臉上訴?”
而相較於內地網友就事論事的討論,台媒在報導吳亦凡二審開庭一事時卻思路清奇,他們認為吳亦凡之所以不服從一審判決,是因為他擔心坐完牢回加拿大後遭“化學閹割”。
台媒分析稱,根據加拿大的法律,當地對性犯罪並未設置追訴期。
也就是說,無論案件發生了多長時間,只要有受害人向警方報案,罪名成立後,吳亦凡仍要接受加拿大法律的製裁,且對於性犯罪者有“化學閹割”的刑罰。
而事實上,早在吳亦凡被抓時,就有加拿大女網友以強J罪起訴吳亦凡。重點是,該案目前並未撤銷。
而且此前吳亦凡案一審結果出來時,台媒也曾討論過“吳亦凡出獄後回到加拿大恐將被化學閹割”一事,甚至還請了相關專家進行科普。
據悉,“化學閹割”並不是簡單粗暴地切除,而是在犯人體內註射減少男性荷爾蒙的藥物,從而達到抑制其慾望的功效。
不過,別以為只是打針那麼簡單,據“過來人”透露:
犯人需要每3個月打一針,每次打針都很疼,是那種疼痛難忍的程度,而且還有可能會產生視覺和記憶力衰退的情況。
不僅如此,此前台媒曾邀請了相關的醫學專家,向大眾講述此刑罰可能會引發的“後遺症”。
專家表示,“被’化學閹割’後,吳亦凡未來雖仍可’壞壞’,但也可能長出胸部。”
當時我還特意去搜索了一下網上關於“化學閹割”副作用的相關資料,網上眾說紛紜,我挑了幾個比較靠譜的,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總而言之,“化學閹割”是能起到直接效果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就像研究中所說,在抑制雄性激素分泌的情況下,“男人至少可能變得像女人”。
由此,台媒分析認為,“恐將化學閹割”才是吳亦凡不服一審判決,堅持上訴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據公開資料顯示,另據企查查公開資料顯示,吳亦凡一共關聯4家企業,其中3家工作室均已於2020年註銷。目前為存續狀態的僅剩他和表哥吳林共同持股的廈門億和雲起文化傳媒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而吳亦凡的這位表哥,也是他經紀公司的實控人。
自從吳亦凡事件被曝光後,其公司被多個代言品牌起訴,他本人也已多次被限制消費,未履行金額超1.45億元,其名下一處房產也曾被法院進行詢價評估。
這也就意味著,在賠償合作方的損失、繳納各種罰款後,吳亦凡這邊可能已經沒有更多的資金去請大律師在加拿大打官司了。
也就是說,在中國坐完牢被驅逐出境後,吳亦凡回到加拿大將極有可能會面臨“化學閹割”之刑,所以你說,他能不怕嗎?
可事實上,吳亦凡所犯下的罪行,性質極其惡劣。
很多人都希望他能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慘重的代價,也希望他的例子能夠給娛樂圈明星們敲響一記警鐘:管不好下半身,就過不好下半生!
希望所有的明星們都能以他為戒,好好唱歌拍戲,不要放縱私慾,不要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