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案二審擇期宣判,若維持原判,13年後人生境遇大不同


吳亦凡案二審開庭,擇期宣判,網友怒罵“有什麼不服的!”——引言。

時隔兩年,蹲著大獄的吳亦凡突然有了新消息。就在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一案。

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因為吳亦凡不是中國人,因此法院在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案子將依法擇期宣判。

2020年11月至12月,吳亦凡在其住所強行與三名醉酒女性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2022年11月25日,吳亦凡案一審,吳亦凡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被判十三年,附加驅逐處境。

目前根據資料顯示,吳亦凡經紀公司還涉及多起代言糾紛,另外,他共關聯的四家企業當中,有三家已於2020年註銷,目前只剩他和表哥吳林共同持股合夥企業如秋後螞蚱,也蹦躂不了多長時間了。

要么別出事,出事了就全是事。吳亦凡從內娛頂流“哐當”一下淪為階下囚,22歲出道,大好的事業沒忙活幾年呢,就進去了,出獄時都44歲了。

吳亦凡怎麼能甘心?於是他提出了上訴。

可他在事情剛爆出來時,就自己發聲明說如果有罪,自己會進監獄。如今“如願”進去了,又表示不服,怎麼老幹些打臉的事?

吳亦凡案證據確鑿,即便他提出上訴,也絕對不可能令自己無罪釋放,那他上訴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減刑。

那麼他是否能夠在二審中獲得一個比一審好得多的結果呢?我們沒辦法提前知曉這個判決結果。

之前吳亦凡提出上訴後,有律師做過解讀,本著“上訴不加刑原則”,吳亦凡案二審不會有加刑的情況。

至於是否會減刑,等到二審宣判結果出爐才能知道。不過就大眾的看法來說,大部分人還是傾向於二審能維持原判,甚至是重判的。

牆倒眾人推,更何況是他這堵害人不淺的危牆。網友紛紛喊話“還有臉上訴,希望定格判決”“坐完獄才能逐出!”,“改判無期,不准減刑”。

網友們義憤填膺,對吳亦凡這一系列侵犯和傷害他人,觸犯法律,且對社會帶來不良影響的做法持零容忍態度。

原因無疑是跟吳亦凡的身份有關,作為一名言行皆受到萬千粉絲效仿的公眾人物,吳亦凡非但沒有時刻堅守本心,反而做出傷害他人、自毀前程的事,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更是對大眾的不負責。

公眾人物曾是他的光環,而現如今這個身份恐怕將成為他的負擔。因為如果將公眾人物對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考慮在內,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也不是不可能。

總之,吳亦凡案沒有任何迴旋餘地,如果二審仍然需要他服刑13年,不考慮獄中減刑因素,出獄之後,他就是個44歲的中年大叔。

接著他將被驅逐出鏡,並在10年內不得入境。他在國內的事業就別再想了,他那些死忠粉也不得不死心了。

一動歪心思,大好的前程就搭進去了,本是內娛頂流,非得找點刺激,把別人害了,把自己葬送了,真的值么?

這件事情也告訴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沒有例外,無論人前受盡萬眾矚目,只要觸犯法律,必將收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