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妮怒批好声音参与者,但单靠口诛笔伐,乱象根治不了


先说一句,以目前咱们这儿的正常人生存空间狭窄的社会现状,对好声音的各种批判、揭秘,改变不了娱乐圈混乱的现状。

昨天香港歌手甄妮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一篇言辞激烈的文章,矛头直指好声音的参与者。

这参与者不仅指的是好声音的导师,还包括每一位选手,应该还有制作单位,甚至赞助商都脱不了干系。

甄妮指责他们缺乏良知,为了追求名利不择手段。

虽然那句: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已经被用烂了,但这次放在这里却显得非常恰如其分。

在这咱不如把好声音的参与者都梳理一遍。

先说参加节目的选手,如果说初选阶段的那些参赛者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才华,为追求梦想、突破自己而来,那么越往后,随着一步一步晋级,越来越了解好声音潜规则却还继续待在台上的选手事实上已经不是为了音乐而来,而是为了追求名利和舞台上的短暂辉煌。说白了,就是用金钱关系来获得好名次,达到出名捞钱的目的。

导师这边,好声音选手晋级得凭钱和关系,这可不是好声音这节目第一个干的,都是资深圈内人,他们难道不知道这一点,即使开始不知道,参加两期该知道了吧,但为什么没人说,没人揭露。当然你可以说他们有合同在身,说了会面临天价索赔,有道理,但话说回来,原因还是钱和得在圈子里混的事儿。

制作单位方面,说它无利不起早没毛病吧。个中内幕已经有很多人在说,不用在这揭露了,总之对外公布的明规则和对内的暗规则都是你定的,所以它就是主谋。

至于各大赞助商,赞助条款里有没有附加条件,有没有借赞助的名义操纵比赛结果,这个他们应该心知肚明。

以上说法如果你有异议可以保留,别动不动就嚷嚷一句:“你得拿出证据”。对不起,没有,因为普通人没这个权限,而且既然人家要做,一定会把屁股擦干净,白莲花扎到泥里的那部分怎么可能轻易让你看到。承认知情权的不对等和相互间力量对比的不对等才算真正理解这个社会。

最近不是总有好声音的选手出来曝光好声音内幕吗,有些人可能会忍不住出来骂上几句早干嘛去了,死人吗,这会儿知道墙倒众人推了……

先别急着激动,他们如果早点发声,无非就是三个结局:一是声音发不出来;二是声音能发出来,但诽谤侵权没跑了,先不说会不会被刑事指控,民事赔偿责任担得起吗;三是声音也能发出来,钱多也不怕赔,但圈内从此不会再有这个人,仿佛从来就没来过。反正君子一怒,血溅五步这事儿又有几人能做出来呢!

说到这儿,一定会有人说什么每个游戏都有游戏的规则,你可以不参加,参加了就要守规则……本来就是一个秀而已,比赛很重要吗?就算重要,也是别人组织的比赛,你有不参加的权利……

行!这话说得太符合规则了。

问题是,规则是什么?规则最核心的原则是所有参与的人有知情权。大到国家法律,小到帮会帮规。明示的规则才叫规则,而且规则要建立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搞个一边倒的规则,又有谁会参与进来。

比如一个菜市场,如果你明目张胆贴上本市场允许八两秤,那还有人买菜吗?

规则不明示,好听点叫潜规则,难听点儿就叫讹人。

那现在就说了,这么一个讹人的节目为什么能存在这么多年。

就这么说吧,狗尚且知道撒尿圈块领地,为什么它知道尿尿能圈到,肯定不是尿骚味本身,而是尿骚味所表明的身份。在它的尿骚味圈的那块领地里,规则就得自己定,能对外说的规则用来诱骗,不能说的规则则拿来敲诈。

任何圈子都是个江湖,大圈子、小圈子,从国际交往到行业领域甚至职场班组,有圈子就能形成关系网,达成一种垄断,比较容易从圈外吸钱。每个圈子都会有那么个核心。离了谁都能转这话是不错,但围着核心转能分到更多的利益,有相对的稳定性,对整个圈子里的人肯定好处多多。有利益可以共享,圈子里的人就一定会抱团,毕竟他们进圈子时所付出的成本那必须得先捞回来。

既然是想着捞钱,那就要求圈子必须得铁板一块,资源要足够密集。资源足够多,吸引力就越大,依附的人就越多,靠规则搞诈骗就相对容易,获利自然也越多。

那些极力想冲进这个圈子的也不是蠢人,能花钱往里冲,目的就是高额回报。这不圈子就成了以某个老大为核心,一圈圈往外扩散的等级严密的组织,内核坚硬且有多层防护,撼动它,靠揭露、靠谩骂,不能说一点作用不起,但最多就是给人家咬个蚊子大的包。等那包下去,风风光光又满血复活,比先前还要精神。

要这么看,这乱象好像是根治不了,那倒未必,答案就在“根治不了”这句话里。“根”就是核心,再说就是得从“根”上刨,揪几片叶子,剪剪枝,那就别想好。再具体点就是圈子得拆,里面的人赶出来,外面的人杀进去,大家都别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故步自封,让每个人都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每个人都能看到希望,都不再是依附于圈子的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