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交保,北檢日前抗告成功,北院更裁裁定4人加保。北檢2次抗告成功,北院今天開庭後,晚間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人,全案移審北院。
北院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800萬元交保(偵查中200萬交保)。
北院並諭知,柯文哲等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北檢不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2度開庭後,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
北檢不服北院就柯文哲等人交保裁定,再度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今天晚間第3度召開羈押庭,晚間10時40分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羈押禁見。4人稍晚將搭乘囚車前往看守所。(編輯:唐聲揚)1140102
標題:京華城案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再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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