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運動賽事可抵稅 體育署公告32件受贈名單

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左2)2日表示,114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共計32件經核定公告,總計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達新台幣26億元,此舉不僅幫助台灣體育發展愈來愈健全,也能讓職業、業餘運動獲得更多資源。中央社記者陳容琛攝  114年1月2日
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左2)2日表示,114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共計32件經核定公告,總計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達新台幣26億元,此舉不僅幫助台灣體育發展愈來愈健全,也能讓職業、業餘運動獲得更多資源。中央社記者陳容琛攝 114年1月2日

(中央社記者陳容琛台北2日電)體育署今天公告114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受贈對象名單,今年共核定32件、總計可受贈金額達新台幣26億元。

教育部體育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114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共計32件經核定公告,總計核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26億元,受贈名單包含國內各個職業籃球、棒球隊,還遍及足球、壘球、電競、高爾夫、健美、排球等運動種類及賽事。

根據體育署資料,民國113年捐贈近200筆、總金額逾11億5000萬元,如今總金額大幅提升。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此舉不僅幫助台灣體育發展愈來愈健全,也能讓職業、業餘運動獲得更多資源,同時有機會輔導企業聯賽轉型職業化。

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的職業運動發展,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以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營利事業可透過教育部設置的專戶,捐贈給賽事主辦單位,最多可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的租稅優惠。

體育署指出,歡迎各界踴躍響應「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並強調企業捐贈體育運動可享有稅賦優惠,讓政府、民間及受贈方達到三贏,共創擴增體育資源及蓬勃運動產業發展的美好願景。(編輯:張雅淨)1140102


標題:捐贈運動賽事可抵稅 體育署公告32件受贈名單

聲明: 本文版權屬原作者。轉載內容僅供資訊傳遞,不涉及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請立即告知,我們將儘速處理。感謝您的理解。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