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日報
四川省青神縣一家名為華龍天氣的公司在用戶安裝施工過程中隨意添加收費項目,增加用戶負擔,日前被青神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
今年4月22日,青神縣市場監管局綜合股執法人員對該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隨機抽查今年的安裝用戶羅某琪、楊某雲、譚某、王某和文林街19號集體用戶的安裝收費,發現存在建設單位管理費、造價諮詢費、氮氣置換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未公示問題。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 6月23日,青神縣市場監管局對該案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2023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間,兩次公示的清單中均無氮氣置換費而實際收取了安裝用戶相關費用,共計安裝燃氣用戶194戶,收取未公示的氮氣置換費37095.69元。
另外,2024年8月該公司更換造價軟件後,根據造價軟件對施工項目計算了冬雨季施工費和夜間施工費。在實際施工時未發生冬雨季施工或夜間施工的情況,未提供相應的服務,同時也未對兩項費用進行公示。 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間,該公司安裝燃氣用戶共87戶,收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費474.35元、夜間施工增加費753.9元。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今年8月8日,青神縣市場監管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8月28日前退還消費者未公示的氮氣置換費、冬雨季施工費和夜間施工費,該公司在期限屆滿沒有退還。
鑑於在本案調查過程中,該公司能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實陳述存在的違法行為,根據《川渝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常見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因素積分制規則(試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8323.94元;罰款13676元。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