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縣領導有兩個出生日期,廣西平樂縣委副書記陶捌旺即是如此。近日,公眾發現,在官方任前公示中,陶捌旺出生於1972年8月。而十年前的公示顯示,他出生於1975年9月。
平樂縣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轄縣。據《桂林日報》報導,今年11月,桂林市委組織部發布了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現任平樂縣委副書記陶捌旺,擬任縣(市、區)正處級領導職務。公示顯示,陶捌旺出生於1972年8月。
《桂林日報》此前報導,2015年9月,桂林市委組織部發布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時任平樂縣源頭鎮黨委書記的陶捌旺擬提拔為桂林市林業局副調研員,陶捌旺出生於197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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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平樂縣委副書記陶捌旺被發現有兩個出生日期資料配圖圖/圖蟲創意
平樂縣委辦工作人員:上級會解釋
同樣是桂林市委組織部發布的公示,陶捌旺的出生時間卻不相同。 12月8日,桂林市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經(桂林)市委研究決定,對陶捌旺的擬任職務,已不予以任用。至於陶捌旺的出生日期“打架”問題,該工作人員並未給出解釋。
就上述問題,中國新聞周刊向桂林市委宣傳部詢問。桂林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回復稱,“會向上級匯報此事”。
同日,中國新聞周刊向平樂縣委辦公室諮詢此事,平樂縣委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回復稱,“上級會發(通報)解釋,請關注我們的官方發布渠道”。具體何時通報,該工作人員並未說明。
資料顯示,陶捌旺籍貫是廣西平樂,早年在平樂縣二塘中學任教,後來長期在平樂縣工作,擔任過平樂縣源頭鎮黨委書記,還曾擔任過荔浦市(桂林市代管縣級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專家:公眾需要經得起檢驗的解釋
反腐專家、北京廉政法治協同創新基地主任彭新林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是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窗口,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準確與否,是這項製度公信力的基石。近期,桂林市公示信息中出現的干部年齡前後不一的情況,這關係到組織工作的嚴肅性和乾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清華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李尚翼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幹部年齡是乾部人事檔案中最核心、最敏感的信息之一,它不僅關係到晉升節奏、任職年限,還涉及退休安排、職務序列和選拔資格。對於陶捌旺出生時間“打架”一事,組織部門已通過“不予任用”方式回應了外部關注,但後續還應圍繞檔案形成過程、審核鏈條、是否存在利益交換等展開更深入的調查。
彭新林認為,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拔過程必須貫徹“凡提必審”原則。涉事幹部出生日期不一致,這不禁讓人追問,提拔此幹部時,檔案審核是否嚴格到位,“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鏈條是否清晰並得到落實。儘管組織部門已對涉事幹部的擬任職務作出“不予任用”的決定,但這只是處理了問題的“結果”,公眾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具體職務的任免決定,而是一個關於信息為何矛盾的權威、透明且經得起檢驗的解釋。
李尚翼分析稱,從乾部檔案管理角度看,年齡兩次不一致,並不是一個“錄入錯誤”可以解釋的問題。這通常有兩種可能:一是原始檔案存在造假或被人為篡改,二是後期檔案調整未依法依規進行或缺乏必要的程序公開。能出現在公開公示中,說明至少出現了以下問題,一是檔案審核把關不嚴,二是乾部檔案材料過於依賴紙質材料。
彭新林還提到,對於媒體和公眾而言,關注的不僅是涉事幹部的去留,更是組織選拔任用機制的透明度。面對輿論關注的焦點問題,相關部門要追查個案真相,更應著力構建預防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的長效機制。
記者:佟西中
編輯:孫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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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披露:山西一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領69萬養老金
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 至少為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養老基金支出損失1.15億元。
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公佈的《國務院關於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披露了審計署對養老保險基金等重點民生資金的審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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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官網截圖
該報告介紹,審計署重點審計了25省級行政區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4.14萬億元, 發現各類問題金額601.61億元。
具體問題包括:23省的困難群體、靈活就業人員等47.7萬名應保未保;21省的249.73萬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應補未補。 22省未清理不符合全國統籌要求的“小政策”,不當增加基金支出責任187.53億元,其中:9省在國家統一的養老保險待遇項目清單外,自行保留“取暖費”等16個待遇項目,導致基金2022年至2024年多支出167.23億元,20省違反“對全國統籌前一次性繳納保費的條件不符人員,由基金和地方按比例承擔其統籌後增加的待遇支出”等規定,將統籌前條件不符的26.36萬人在統籌後增加的59.41億元待遇支出,全部由基金買單,比基金按承擔比例多支出20.3億元。
另外審計署還發現,414.08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
其中,13省將406.26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等,挪用於“三保”支出、償還政府債務等。 16省90家中介2009年至2024年,通過偽造勞動合同、仲裁書等方式,幫助2萬多名條件不符人員違規參保,以基金損失為代價,換取中介或個人謀利。如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2019年以來,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通過在材料審核、勞動仲裁等環節造假,至少為不符合條件的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基金支出損失1.15億元,該中介至少獲利400萬元。
25省的2.83萬名職工通過提供虛假病歷或篡改檔案提前退休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如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塗改,“1歲工作、22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後“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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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現,414.08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圖為養老金示意圖
審計署指出,2024年5月以來,審計共發現並移送重大違紀違法問題430多起,涉及1400多人、630多億元。其中,醫療、教育、養老等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多發,“蠅貪蟻腐”、“小官大貪”禁而不絕;一些不法團伙利欲熏心,為牟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嚴重衝擊社會秩序和民生底線。
審計署建議,應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督促地方摸清重點人群參加養老保險及資金缺口情況,統籌財力逐步解決;清理規範“小政策”,嚴厲打擊不法中介欺詐騙保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