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出一個人躺在核磁共振機器上,深夜被遺忘、機器還在響、動都不敢動的那種恐懼感嗎?而且一直躺了6小時,斷斷續續喊了6小時之後,被清潔工發現之後才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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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唐先生脖子疼,提前約了同濟醫院的核磁共振,2月25號晚上10點多就到了漢口院區等號,一直等到26號凌晨0點才輪上。
躺進2號檢查室後,醫生給他固定了頭部、戴了一個面罩。
為了檢查結果的準確,他的手機也被放在檢查室外,想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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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磁共振檢查通常20多分鐘,最多半小時。
但唐先生躺了快半小時,機器還沒停,他喊了好幾聲,沒人應。
他想掙脫,又怕機器運轉出危險,只能硬扛,直到清晨6點多,保潔員聽見他喊,叫保全過來鬆開他,他才下來,整整困了快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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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被困的時候,他妻子見他沒回家,電話也打不通,急得趕緊往醫院跑,還報了警。
保全查了就診紀錄,說他凌晨0點10分就做完檢查走了,警方調了監視器也沒找到人。
直到唐先生脫困後聯絡她,她才知道,丈夫竟然被困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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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醫師後來解釋,她把唐先生固定好後,有緊急工作要處理就先走了,臨走前在醫院系統上標了檢查完成,還跟同事說了句唐先生還在機器上,結果同事忘了,也沒去檢查,才出了這紕漏。
醫院通報也說了,是放射科值班的人沒照規矩交接班,已經給唐先生道了歉,陪他做了全面檢查,停了涉事人員的職,還在全院查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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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最在意的肯定是,在機器上躺這麼久,身體會不會有傷害?
武漢另一家三甲醫院的放射科主任也給了說法。
他說機器一旦啟動,為了維持磁場和低溫就不會隨便關機,所以唐先生一直能聽見機器響,但這不代表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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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核磁共振沒有電離輻射,不像X光、CT那樣傷害身體,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這次受困會影響唐先生的健康。
身為過失方,醫院向唐先生道了歉,也願意陪他做了檢查,涉事人員也停了職,也看不出有不想承擔責任的想法,怎麼會在賠償上談不攏,還勸唐先生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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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弄清楚這事,得先分清算不算醫療事故。
國家有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裡面說得很清楚,醫療事故就是醫院或醫生沒照規矩來,不小心給病人造成了身體傷害。
唐先生雖說被困了6小時,也受了驚嚇,但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身體有實質傷害,嚴格說不算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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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疏忽是實打實的,該賠償,但就是兩邊對金額談不攏,說白了就是兩邊想要的錢不一樣。
唐先生覺得自己平白無故被困,受了驚嚇,還耽誤了事,想要筆合理賠償;
醫院則覺得,已經道歉、停職了人,也陪做了檢查,又沒造成身體傷害,不願多賠,談了好幾次都沒談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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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勸他起訴,不是耍無賴,是有實際原因的。
公立醫院的財務管得特別嚴,每一筆錢花出去都要審計,尤其是大額賠償,沒有法院的判決書,就算是院長也不敢簽字,怕被說成是浪費國有資產,私下賠多了,相關負責人還要擔責任,所以讓法院判決,對醫院來說最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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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很多公立醫院都買了醫療責任險。
要是私下和病人談好賠償、簽了協議,保險公司不給報銷,這筆錢得醫院自己全拿;
但如果是法院判決的賠償,保險公司就會照規定賠錢,醫院自己花不了多少,這也是醫院願意讓病人起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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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一般得半年以上,對醫院來說,這也是個緩兵之計。
要是唐先生天天去醫院討說法,會影響醫院正常看病,還壞名聲,讓他去起訴,能緩解不少壓力。
而且有些病患嫌打官司太麻煩、耗不起時間精力,可能就會放棄索賠,或降低要求,醫院也能少花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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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不是醫院故意刁難。
依規矩,醫病糾紛能協商就協商,協商不成,病人可以找衛生部門調解,也能直接去起訴。
醫院勸唐先生起訴,是符合規矩的,對唐先生來說也不是壞事,法院會公平公正判決賠償,結果更有保障,不用擔心醫院事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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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要是真起訴,能拿到多少錢,沒有固定數,得看具體情況。
依照規定,賠償要算醫院的過錯大小、唐先生的實際損失,例如耽誤上班的誤工費、來回的交通費、後續的檢查費,還有精神損失費這些。
有固定工作的,誤工費能算;車費、檢查費,憑票據也能報;精神損失費按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算,因為沒造成殘疾,賠償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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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說到底,還是醫院管理有漏洞,工作人員責任感不夠。
核磁共振檢查本就特殊──患者被固定在機器上,動不了,也聯絡不上外界。正因為這樣,醫護人員才更該上點心。
例如在交接班時,必須有一個硬性流程:確認病人已經離開,才能標記檢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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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就是交接班沒做好,才讓唐先生白受了這份罪。
醫院雖說已經整改、停職了人,但下一步更該做的,是主動找唐先生好好溝通,盡量協商解決賠償問題,而不是一個勁地勸人去起訴。
真心希望所有醫院都能吸取這個教訓,加強管理,別再出這種把病人忘在檢查台上的低階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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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去醫院是看病的,不是去受委屈的。
總的來說,這件事就是醫院疏忽惹出的糾紛。賠償談不攏,是雙方預期有差距;醫院勸起訴,既有製度限制,也有自己的考量。
希望唐先生能順利拿到合理賠償,也希望所有醫院都能記住:病人的安全和權益,永遠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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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央廣網-2026-03-13-《病人做核磁共振被遺忘6小時,同濟醫院發布狀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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