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13日就「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相關法令與安全規範進行報告,內政部雖表態未來3至6個月內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裡面的防火區劃,但如何改善管委會決策困境、成本負擔兩大問題,仍是未來關鍵挑戰。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質疑,內政部在2019年7月之後就規定新建大樓要預留充電樁設備,這個規定是配合國家推動碳排政策做的調整,可是現在都過了六年了,今天還在討論怎麼裝充電樁的法令,還要再花三到六個月研議修法?等於是內政部過去幾年都沒在做事嗎?
董建宏回應,就是因應未來的發展趨勢,所以在2019年7月以後的新建建築已經規定必須預留充電樁設置的條件,至於舊公寓大廈,因為安全顧慮、成本問題,才導致管委會大多數決議不同意設置,也是今年要積極修法的原因。
董建宏補充,法規的完善與配套措施確實還有精進的空間,過去這幾年,有陸續針對消防規範、技術標準,以及管理辦法等方向進行檢討,但由於這個議題涉及面向較廣,須要與經濟部、交通部等單位協商供電與安全問題,才能有完善的法規與配套。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也問到修法時程,董建宏回應,經擬定了一個初步的修法版本送行政院審查,現在技術規範還在確認階段,等到消防安全標準確認後,建築技術規則也會同步修正,預計三個月內會有進一步進展。
牛煦庭指出,現在要解決的不是能不能裝,而是怎麼裝、誰負擔成本、社區如何決定,這些內政部有沒有計畫進行詳細調查?你們有沒有打算委外,還是要補助地方政府來執行?
董建宏說,未來方向是先確認安全標準,確保消防規範的落實,並推動地方政府修正大樓管理規約,讓管委會有更明確的依據來做決策,也會與經濟部、交通部研議分擔成本的可行方案,讓民眾更容易負擔充電樁的安裝費用。
至於管委會困境與財源問題,知情官員表示,這部分沒有計畫要修法,只是會訂定一些準則,讓管委會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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