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贛州消防消息
近日
定南縣一名初中生因無聊
覺得好玩
竟接連編造
學校煤氣起火
小區火情
老人用氣起火等
虛假信息導致消防資源被無端佔用
第一次
贛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某學校發生煤氣着火事故。
接警後,消防員迅速趕赴現場,然而經全面細緻的反覆排查,現場並未發現任何火情。
第二次
僅隔一天,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報警。對方先是要求“派三輛救護車,摩托着火了”,後在接警員的詢問下又改口稱是某小區煤氣着火。
消防員到場後仍未發現相關警情,回撥電話核實時已無法接通。
第三次
5天後,該號碼第三次撥打119,聲稱:“老圩着火了,有棟樓有個老人使用煤氣起火”。
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員依舊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全面排查後,同樣未發現報警所述情況。
三起虛假報警
引起了消防部門的高度重視
通過聯繫屬地派出所核查
最終確認三起虛假報警
均為一名初中生所為
消防員與民警對涉事同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圖源:贛州消防
隨後
消防員和警察
帶着“消防知識手冊”
一同來到該學生所在學校
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並為其餘學生們上了一堂消防安全課
消防員為其餘同學上消防安全課。圖源:贛州消防
小編提醒119火警電話是社會公共資源
是保護人民群眾
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熱線”
這條“熱線”
從不是用來滿足好奇心的“玩具”
這名初中生三次謊報警情的行為,看似是“覺得好玩”的無聊之舉,實則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更無端佔用了寶貴的應急救援資源。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次消防與民警聯合開展的校園安全教育,既是對涉事同學的及時糾偏,更是給所有青少年敲響的警鐘。
要知道
防安全無小事
當消防員為虛假警情奔波時
可能有真正身處險境的人
正在等待生機
希望每個孩子都能記住
不謊報火警、不佔用救援資源
用敬畏之心對待“生命熱線”
願我們都能成為安全的守護者
來源 新華網
責任編輯 易科彥
責任校對 楊颺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