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加嚴管制 原料汰劣、防空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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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事業處理量能不足問題,近年來力推固體再生燃料(SRF),將廢棄物燃料化,然而SRF料源、製造屢爆爭議,遭質疑是「假綠能」。環境部昨表示,現在起將SRF視為產品,不適合的原料就會剔除,建立產品管制,並要求SRF作為燃料應具備空汙防制設施,相關草案預計今年上半年預告。

環境部長薛富盛昨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多位立委關心SRF發電廠設置及其空汙排放管制等,要求盡快落實SRF審查辦法、訂定國家標準,更質問SRF到底是否為綠能。

薛富盛表示,環境部從未說過SRF是「乾淨綠能」,現行規畫效仿歐盟,將SRF視為產品,要做產品分類,從源頭分類,不適合的材料就會剔除,後端再使用時,就可以減少汙染。執行新辦法初期會給既有業者一段時間改善及增設空汙排放設施,之後就會強制執行;至於國家標準則須由經濟部標檢局訂定。

環境部循環署長賴瑩瑩補充,SRF會參照國際ISO標準,加嚴汞含量產品標準,刪除汙泥類、禁進口廢棄物,並建立SRF產品分級制度、產品履歷管控機制,也強化製造廠審查,以確保製造SRF符合相關規範。預計四月底前完成廿六家高風險製造廠聯合稽查,其餘廿七家由地方環保局在六月底前完成稽查。

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表示,研議新增規範,使用SRF作為燃料應具備空汙防制設施,後續廠商也須定期檢測申報,不同燃料級別,檢測及加嚴排放要求會不同,相關草案預估上半年預告,下半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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