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覺得好玩,初中生7天報警3次!119、110在學校里找到他


據江西贛州消防消息

近日

定南縣一名初中生因無聊

覺得好玩

竟接連編造

學校煤氣起火

小區火情

老人用氣起火等

虛假信息導致消防資源被無端佔用

第一次

贛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某學校發生煤氣着火事故。

接警後,消防員迅速趕赴現場,然而經全面細緻的反覆排查,現場並未發現任何火情。

第二次

僅隔一天,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報警。對方先是要求“派三輛救護車,摩托着火了”,後在接警員的詢問下又改口稱是某小區煤氣着火。

消防員到場後仍未發現相關警情,回撥電話核實時已無法接通。

第三次

5天後,該號碼第三次撥打119,聲稱:“老圩着火了,有棟樓有個老人使用煤氣起火”。

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員依舊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全面排查後,同樣未發現報警所述情況。

三起虛假報警

引起了消防部門的高度重視

通過聯繫屬地派出所核查

最終確認三起虛假報警

均為一名初中生所為

因覺得好玩,初中生7天報警3次!119、110在學校里找到他 -

消防員與民警對涉事同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圖源:贛州消防

隨後

消防員和警察

帶着“消防知識手冊”

一同來到該學生所在學校

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並為其餘學生們上了一堂消防安全課

因覺得好玩,初中生7天報警3次!119、110在學校里找到他 -

消防員為其餘同學上消防安全課。圖源:贛州消防

小編提醒119火警電話是社會公共資源

是保護人民群眾

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熱線”

這條“熱線”

從不是用來滿足好奇心的“玩具”

這名初中生三次謊報警情的行為,看似是“覺得好玩”的無聊之舉,實則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更無端佔用了寶貴的應急救援資源。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次消防與民警聯合開展的校園安全教育,既是對涉事同學的及時糾偏,更是給所有青少年敲響的警鐘。

要知道

防安全無小事

當消防員為虛假警情奔波時

可能有真正身處險境的人

正在等待生機

希望每個孩子都能記住

不謊報火警、不佔用救援資源

用敬畏之心對待“生命熱線”

願我們都能成為安全的守護者

來源 新華網

責任編輯 易科彥

責任校對 楊颺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劉超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