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撰稿/鐵血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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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偶然刷到一則視頻,其中圍繞“孩子到底能不能打”展開了熱烈的對話與討論。這看似簡單的問題,實則牽動着無數家長的心弦,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思考。
有人提出疑問:專家為何主張不能打孩子?得到的回答竟是“因為孩子不是專家‘生的’”,這般略帶調侃的回應,雖有幾分戲謔,卻也反映出大眾對專家觀點的複雜態度。現實中,有些老師一方面在課堂上宣揚不能打孩子,可私下裡卻對自家孩子動手,甚至還宣稱把孩子打進了清華北大。如此現象,不禁讓人質疑:不能打孩子難道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偽命題?
在我看來,孩子是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懲戒性教育的。像我們這些出生於六十年代的人,誰小時候沒挨過父母的打罵呢?而且,從身邊的實際案例觀察,那些小時候挨過打的孩子,長大後對父母往往比較孝順;反而是那些被過度寵溺的孩子,長大後對父母的態度常常不盡如人意。我國自古以來就有“慈母多敗兒”“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千年古訓,這些流傳千年的教誨,必然蘊含著一定的道理與合理性,它們是先輩們在長期的教育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之談。
我認為,在孩子12歲之前,每年針對其犯下的錯誤進行一次適當的懲戒是可行的。這裡所說的“打”,並非狹義上的暴力體罰,而是一種廣義的概念,涵蓋了懲戒式教育、羞辱式教育等多種模式,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命名。那麼,為何要對孩子進行這樣的懲戒呢?須知,懲戒並非目的,而是教育孩子的手段。通過懲戒與羞辱,旨在增強孩子經受挫折的心理素質,讓他們在未來的生活中能夠更好地應對各種困難與挑戰。
以我自身的教育實踐為例,我理解中懲戒羞辱式教育的一種主要實施方法就是“罰跪”。我家孩子從小一直跪到18歲,即便在18歲高中畢業且考上軍校那年,他犯了一個“以下犯上”的嚴重錯誤,也必須接受懲戒。當時兒子已經長成1米83的大個子,但依然乖乖下跪認錯、賠禮道歉。通過這樣的方式,讓他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明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為何要選擇在12歲之前對孩子進行懲戒呢?這是因為孩子在12歲之前對父母有着嚴重的依賴性,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正處於啟蒙階段,此時即便受到懲戒,也不容易記仇。然而,12歲是一個關鍵的節點,過了這個年齡,孩子的三觀逐漸趨於成熟,自尊心也變得更強,尤其是進入叛逆期後,若再對他們進行打罵,孩子很可能會記仇,甚至在被打急的情況下還手。一旦孩子還手,就意味着突破了家庭教育的底線,整個家庭教育也就宣告失敗了。因此,必須精準把握這個年齡節點,把握好懲戒的度。
我的體會是,12歲之前可以適當進行打罵式的懲戒,但12歲以後則應主要採用罰跪懲戒、閉門思過、賠禮道歉等方式,讓孩子在反思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僅供各位家長參考。
另外,對於專家推崇的所謂西方國家的“快樂教育”,家長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盲目相信。在競爭激烈的社會環境下,如果只有你家的孩子接受“快樂教育”,那麼專家的孩子面臨的競爭壓力自然會減小。但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你家的孩子通過“快樂教育”,長大後只能去工地搬磚、馬路上送外賣;而專家卻用“棍棒教育”培養自己的孩子,使其大多能夠進入清華北大等名校。如今,社會上確實存在個別專家為了自身利益,欺騙坑害老百姓的現象,家長們在面對各種教育觀點時,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審慎判斷,選擇最適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