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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網上有個觀點非常流行,就是“幸福者退讓原則”,大家是怎麼看待幸福者退讓原則呢?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在說,你如果生活狀態不錯,收入不菲,家庭幸福,那你一定就要遠離一些爛人爛事,尤其是當你和別人發生衝突時,你最理智的做法,不是有理爭三分,而是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因為你的顧慮更多。一旦爭執,如果情緒失控,你受的損失更大。
就如一隻大象鑽進了瓷器店,你根本拿它沒辦法,它一轉身,一走動就會打碎你,滿屋子到處都是的瓷器,而它光腳不怕穿鞋的,這赤條條一個,你拿它怎麼辦?反而,你越是驅趕他,它的危害和破壞性越大。
這實際上是講在一種生存智慧,是啊,經濟如果下行,就業形勢不好,人們收入降低,負擔過重,社會上戾氣就會橫行。你根本不知道,和你發生衝突的人,上一刻經歷過什麼,你招惹這樣的人,差不多就等於引火燒身,所以不如明哲保身,忍讓為安。
可是大家再想一層,又覺得這個原則,隱隱約,透著一種深深的無奈和悲涼。貌似是聰明的選擇,底層邏輯,又是對社會現狀的無可奈何,只是在權衡利弊下,消極的避禍,細究之下,這其實是一種社會的退步。
因為在朗朗乾坤,法治社會,應該是,所有人都在法律的保護下,合理公平的生活,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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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和公理主導這個社會,那麼應該是理直者氣壯,理虧者氣短。正義的社會,還應該讓幸福的勇敢,讓幸福者有尊嚴。正義的社會,應該是陽光的,善意的,而不應該是顛倒過來。幸福者倒要夾緊尾巴做人,有理卻氣不敢壯,理虧的人,只因氣不順,就可以肆無忌憚。
當然,我並沒有對被生活壓彎了腰的人,有什麼指責,每一個人,如果不是萬不得已,萬念俱灰,是不會自暴自棄者的,我怎麼能指責什麼呢?我們要問的是,是什麼,導致他們選擇了不管不顧,拋棄一切,不管不顧。
幸福者往往因為成本太高,而不願過多糾纏,可是如果一個社會長期讓幸福者選擇退讓,大家可以推導一下,長此以往會發生什麼?最後肯定是人人自危,所有顧慮多的人都退讓,無所顧忌的人天不怕地不怕,統治天下,這不是就成了一個黑白顛倒的社會了嗎?人們再也不願意去追求所謂的成功和幸福。
好吧,我們再轉換一下視角,不幸福者為什麼戾氣那麼重?是因為這個社會只欣賞錦上添花,卻不鼓勵雪中送炭,生活在底層的普通人,往往不但收入更低,也更被社會歧視。只有讓低收入者有社會保障,外賣員受尊重,農民工不再流汗又流淚,保安更有尊嚴,能為自己的工作自豪,讓所有生活艱辛的人,不至於再用盡全部力氣,也不能體面生活,從而對生活失去希望,當他們的眼睛裡的光漸漸暗淡,當他們努力攀爬的手終於鬆開,他們便不再用溫和善良的態度來對待這個世界,他們就會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從而變成我是流氓我怕誰?
一個社會一定不要忽視低收入群體,只有讓他們的收入變高,和諧社會才能真正的建立起來,所以說有恆產者有恆心,只有有了財產。他們的顧慮才會變多,他們才會選擇,在社會上相讓為安,才會有所顧忌。
我一直在強調,一個好的社會結構,就是讓弱者有保障,讓富者有安全感,這樣大家才能擺脫,所謂的幸福者退讓的不正常現象,一個正常健康的社會,才能穩定和諧,一個正常的社會是除了法律,我不向任何人屈服,不給任何人低頭,不管是窮是富,我都理直氣壯,尊嚴而有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