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法治政府建設:權力不“護短”,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着


2026年剛開年,法治政府建設就傳來了“動真格”的信號。從2月1日起,《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正式施行,這是國家層面首次為行政執法監督專門立法,也讓“嚴管權力不護短,公平正義落到實處”不再是一句口號,而是有了實打實的制度支撐。

2026法治政府建設:權力不“護短”,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着 -

過去,不少群眾和企業都遇到過“糟心”的執法場景:路邊擺攤被隨意罰款、企業經營被重複檢查、投訴執法不公卻石沉大海……這些問題的根源,往往在於權力監督的“軟約束”——內部監督怕得罪人,外部監督缺乏渠道,個別地方甚至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護短現象。而今年的新要求,就是要打破這種“閉環保護”,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核心,就是構建了全鏈條的監督體系。從執法前的程序規範,到執法中的過程記錄,再到執法後的問責追責,每一個環節都有明確的“硬杠杠”。比如,針對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亂罰款、亂收費、亂檢查、亂查封”等六大亂象,條例明確禁止“以罰代管”“趨利性執法”,要求所有執法行為必須全程留痕,一旦出現違規,不僅要糾正錯誤,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絕不允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更重要的是,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設把“公平正義”的落腳點,直接對準了群眾和企業的切身感受。比如,針對企業經營中的執法痛點,司法部明確提出要健全規範涉企行政執法長效機制,常態化糾治“選擇性執法”“一刀切”等問題,讓守法企業安心經營;針對群眾維權難,行政複議體制機制將進一步完善,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讓群眾的合理訴求有處說、有人管、有結果。

在江西,當地已經出台了市縣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把法治建設的責任細化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在馬鞍山,“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年”行動已經啟動,從決策到執法再到監督,全流程提升法治化水平。這些地方的實踐,正是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的縮影——從頂層設計到基層落地,每一步都在朝着“權力受監督、正義不缺席”的目標邁進。

對普通人來說,法治政府建設的變化,就藏在日常的細節里:投訴執法不公時,能得到及時回應;遇到不合理罰款時,有明確的維權渠道;企業經營時,不用再擔心“被刁難”。這些變化,讓公平正義從文件條文,變成了看得見、摸得着的現實。

2026年的法治政府建設,不是簡單的“喊口號”,而是用制度管住權力、用監督杜絕護短、用行動兌現承諾。當權力不再“護短”,當公平正義真正落地,我們每個人都能成為法治建設的受益者,也能更安心地擁抱生活、放心地幹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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