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媒體:南中國海權益應以海洋公約為依據,而非模糊歷史主張


6月9號當天,新加坡媒體聯合早報發布了一則消息,聲稱自2016年所謂的南海裁決發布之後,目前地區爭論的焦點已經日趨轉向為捍衛基於規則的海洋秩序。

所謂的仲裁已經明確指出,南海的海洋權益必須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依據,而非模糊的歷史權利主張。

很顯然,新加坡媒體的這個論調就是衝著我國來的,我國早就已經對外有明確的立場表態,我國絕不接受所謂的南海仲裁。

我國承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根據公約的明文規定,承認歷史性權利,所有權和合法地位,並沒有否定歷史形成的既有權益。

也就是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本身就允許兼容歷史權力,而新加坡媒體卻指認公約否認歷史權利,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違反了公約的明文規定。還有我國對於西沙,南沙,中沙,東沙的歷史主張從來都不是模糊的。

這些區域我國自2000多年前就已經最早發現,最早命名,並持續行使管轄權,世代開發。此做法符合國際法先行佔有有效管轄等領土取得原則。也符合二戰後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條約再次確認日本歸還的南海島礁。

從這些客觀現實來看,新加坡媒體所發布的這個所謂的觀點,就是想要試圖架空我國對於相關島礁的主權,否定我們的歷史根基。這是典型的用心不良,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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