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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初七。
今天是2026年4月21日,凡事一研究,就總會出人意料。
2026年4月,個稅APP更新了。新系統新增了個稅申報薪資與社保/公積金繳納資料的比對機制:
1》若个税申报工资显著高于社保缴费基数,可能触发税务风险提示。
2》若社保繳費基數遠低於實質工資,可能被認定為「高薪低繳」。
注意:企業未給員工依實際所發工資足額繳納社保,現進行補繳時,員工是否需要承擔一部分費用,取決於具體情形。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權威公開資料,結論如下:
一般情況下,員工需承擔個人應繳部分
法律依據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雇主代扣代繳,繳費義務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補繳責任分:即使因企業原因導致未足額繳納,補繳時個人部分仍由員工承擔,企業僅負責單位部分及可能產生的滯納金。
舉個例子:你的實質薪資是20000元,依照規定社保需要依照3000元的標準繳交(公司出2000,員工出1000元);但是公司給你繳納社保只按照最低檔1500給你交的(公司只出了1000元,你自己出了500元),公司節約了成本,你自己也少出了一部分。
現在如果要補交,那麼企業就需要再補1000元,你自己需要再出500元。
讓我們來看看這對企業主有哪些影響:
2026年的社保監管,存在合規風險早已不是過去那種溫和提醒、抽查整改的模式,而是進入了全方位、無死角、終身追溯的嚴管新階段。人社、稅務、公安、銀行等11部門聯合啟動的”社保基金監理鞏固提升專案行動”,配合金稅四期大數據系統的全面落地。
讓企業過去多年累積的社保欠繳問題集中暴露。不少經營十多年的企業突然發現,當年為了節省成本埋下的社保隱患,如今正變成一筆筆巨額賬單,不得不被迫為10年前、甚至更久的欠繳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一、2026社保監理大變樣:從柔性管理到剛性執法
今年社保嚴查的核心變化,是監管邏輯的徹底轉變,不再給企業任何模糊的操作空間。
首先是徵收主體的全面轉變。 2026年起,社保費正式由稅務部門全責徵收,取代了以往人社部門核定、稅務部門代收的模式。稅務機關本身俱備強稽核、強執法、強懲戒的權限,發現企業社保違規後,不再是口頭提醒整改,而是直接下達限期補繳通知,逾期不處理就會強制執行,還會同步影響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
其次是資料聯網的徹底打通。金稅四期系統實現了社保、個稅、銀行流水、工商登記、公安戶籍等11部門資料的即時共享與自動比對。企業員工的實際薪資、個稅申報基數、社保繳費基數必須完全匹配,只要三者差異超過5%,系統就會自動標記為高風險,直接推送給稽查部門,人工完全無法幹預。
以往企業常用的”薪資走私人帳戶、個稅少申報、社保按最低基數繳”的套路,在大數據面前瞬間失效。
最後是監管原則的明確升級。 2026年社保監管確立三個”不豁免”原則:身份不豁免,無論企業規模大小、是國企還是民企,都一視同仁;時間不豁免,社保欠繳實行終身追溯,不受2年時效限制;責任不豁免,單位與個人同責、老闆與經辦人同罰,不存在”法不責眾”的情況。多地也明確要求企業社保基數夯實率不低於90%,達不到標準就會被重點稽查。
二、企業10年欠繳的真實成本:一筆帳算清60萬從哪裡來?
很多企業主覺得,不就是沒給員工幾年社保,能有多少錢?但依照2026年最新的法規和計算標準,10年未繳社保的成本,遠超多數人的想像。
以一名月薪8,000元的員工為例,2016年至2026年這10年未繳社保,我們來算一筆真實的明細帳:
1.五險本金(單位部分)
社保單位繳費比例合計約25.7%(養老16%、醫療8%、失業0.7%、工傷0.5%、生育0.5%)。
每月單位應繳:8000×25.7%=2056元
10年(120個月)本金:2056×120=246720元
2. 滯納金(按日萬分之五)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欠繳社保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年化利率高達18.25% 。 10年平均欠繳天數約1800天,滯納金以複利計算:
滯納金:246720×0.05%×1800≈222048元
3.行政處罰款
逾期不繳社保,相關部門可處欠繳金額1-3倍的罰款。以最低1倍計算:
罰款:246720×1=246720元
4. 額外經濟成本
員工若以企業未繳社保為由離職,企業還需支付經濟補償金,10年工齡對應10個月薪資:
補償金:8000×10=80000元
四項費用相加,246720+222048+246720+80000=795488元,即便扣除部分浮動空間,總額輕鬆突破60萬元。這不是虛構的數字,而是2026年多地稅務與社保部門稽查時的真實核算標準,廣東、江蘇、浙江等地已有多家企業因10年欠繳社保,被依法追繳類似金額的費用。
三、終身追溯:10年前的舊賬,為何現在還要算
不少企業主有疑問:都過去10年了,勞動糾紛都有2年時效,為什麼社保還能追著要?
答案很明確:社保屬於國家強制徵收的社會保障基金,和普通的勞動報酬糾紛完全不同。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社保繳費是企業和員工的法定義務,社保追繳不受《勞動監察條例》2年追訴時效的限制,屬於終身追溯。
只要能證明勞動關係真實存在、欠繳事實清晰,不管是5年、10年還是20年的舊賬,監管部門都有權依法追溯。自2026年以來,多地出現員工離職10年後投訴原單位欠繳社保,最終企業被命令全額補繳的案例。有企業老闆感慨,當年以為省了十幾萬,現在連本帶滯納金加罰款,要賠出去大幾十萬,相當於過去10年白乾了。
更關鍵的是,金稅四期系統會永久留存企業的用工、薪資、繳費資料。即使企業變更法人、更換名稱、搬遷地址,甚至註銷後重新註冊,只要資料關聯上,早年的欠繳記錄依然會被揪出來。社保欠繳就像企業的”隱形債務”,不會隨著時間消失,只會不斷產生滯納金,越拖成本越高。
四、企業常見社保迷思:每一個都藏著大風險
在社保合規上,許多企業都存在認知偏差,這些誤區看似能省錢,其實把企業推向巨大風險。
迷思1: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就不用交
不少企業讓員工簽訂”自願放棄社保、領取現金補貼”的協議,以為這樣就能免責。但法律明確規定,社保是國家強制繳納的法定義務,任何自願放棄的協議都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員工隨時可以反悔投訴,企業不只要全額補繳社保、支付滯納金,若員工發生工傷、生病、生育,原本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費用,全部要由企業承擔。
迷思2:按最低基數繳社保,既合規又省錢
社保繳費基數應依員工實際薪資總額申報,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年終獎等所有工資性收入。以當地最低基數繳費,屬於少繳社保的違法行為。 2026年監理重點就是核查基數不實問題,一經查實,企業要補足基數差額,同時繳納高額滯納金,處罰力度和未繳社保基本一致。
迷思3:試用期、臨時工不用繳社保
法律規定,只要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依法繳納社保,不分試用期、臨時工、移工。很多企業覺得試用期員工不穩定,或是臨時工工作時間短,就不繳社保,這屬於明顯違規。 2026年稽查中,不少企業因試用期未繳社保被員工投訴,最後補繳了數月社保和滯納金。
迷思4:離職員工不會追究,不用在意
員工在職時常礙工作,不會輕易投訴社保問題,但離職後、甚至退休前,都有權利追溯社保權益。 2026年的稽查案例中,超過七成都是離職員工發起申訴。有的員工離職5年、10年後,發現社保繳費年資不夠影響退休待遇,回頭找原單位維權,企業照樣要承擔補繳責任。
五、嚴管之下,企業該如何自救與合規
社保嚴查不是短期行動,而是長期的監管常態。企業與其心存僥倖、被動應對,不如主動整改、規範經營,這才是降低風險的唯一出路。
第一步,立即全面自查。企業要整理所有在職、離職員工的社保繳納紀錄,核對參保人數是否與用工人數一致、繳費基數是否與實際薪資相符、是否有斷繳漏繳情況。重點查核10年以上的老員工、離職未超過15年的員工社保紀錄,這些都是監理和員工權益的重點對象。
第二步,主動處理歷史欠費。存在欠繳、少繳情況的,不要等被稽查才處理,越早主動補繳,滯納金越少。可聯絡當地稅務與社保部門,諮詢主動補繳的流程與政策,部分地區對主動整改的企業,會酌情從輕處罰。
第三步,規範日常繳費管理。堅決杜絕現金補貼、放棄社保協議等違規方式。嚴格依照員工實際工資足額繳納五險,確保社保、個稅、工資流水數據完全一致。員工入職30日內必須投保,離職後及時停繳,避免多繳或少繳。
第四步,留存完整證據資料。妥善保管勞動契約、薪資表、銀行流水、社保繳費憑證等資料,至少留存15年以上。這些資料既能證明企業合規繳費,也能在應對員工投訴或稽查時,作為重要的證據依據。
六、合規經營,才是企業長久發展的底氣
2026年的社保嚴管,本質上是規範市場秩序、保障勞工權益、維護社保基金安全的必要措施。對企業而言,逃避社保繳費從來不是”省錢”,而是埋下定時炸彈。正常繳納社保的成本,遠低於被稽查後的補繳、滯納金、罰款總和,還能避免企業信用受損、影響經營發展。
那些還在觀望、覺得”別人都沒交,我也沒事”的企業,該清醒了。在金稅四期的大數據監管下,所有違規行為都無所遁形;終身追溯的原則下,所有歷史舊帳都要清算。 10年前的一次僥倖,可能毀掉當下苦心經營多年的企業;一次社保違規,可能讓全年利潤化為烏有。
企業發展,拼的不是投機取巧的短期利益,而是合規穩健的長期能力。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既是履行法定義務,也是保障員工權益、穩定員工隊伍、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措施。只有守住合規底線,企業才能避開風險,走得更遠、更遠。
話題討論:可能有些企業確實存在高薪低繳的情況,那麼如果現在企業要給你按照實發工資繳納社保,進行補繳,你還願意補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