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確!公職人員辦公設備、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會議費最新標準


  導讀:

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中央行政單位的辦公設備及辦公家具配置早已執行新的標準。中央對單位辦公設備和家具的數量、價格、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確要求,標準更嚴更細!

最新的中央行政單位辦公設備及辦公家具配置新標準,地方也要參考執行。今後,採購或配置辦公設備可要注意了,千萬別超標。

(1)電腦、印表機、掃描器等辦公室設備:電腦最少要用6年,桌上型的價格上限5,000元

通知要求,桌上型電腦(含預裝正版作業系統軟體)價格上限為5,000元,最低使用年資為6年;可攜式電腦(含預裝正版作業系統軟體)價格上限為7,000元,最低使用年資為6年。

通知也對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的配置做了規定。明確,編制內實有人數在100人以內的單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影印機;編制內實有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單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影印機。影印機的價格上限為35,000元,且規定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或影印30萬張紙。

(2)辦公桌椅、沙發、茶几等辦公家具:不得配置豪華家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中央行政單位能不能配置好點的辦公家具,標準是什麼,什麼該配什麼不該配,這次的規定都很明確。

司局級的辦公桌價格不能超過4500元,辦公椅不能超過1500元,書櫃1人2組不能超過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為15年。

處級及以下人員的辦公桌價格不能超過3000元,辦公椅不能超過800元,書櫃1人1組不能超過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為15年。

另外,文件也明確提出,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家具應充分考慮辦公佈局,符合簡樸實用要求,不得配置豪華家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3)達到「最低使用年限」後是不是就可以馬上更換了?

最低使用年限是怎麼確定的?通知明確,最低使用年限是根據辦公設備、家具的使用頻率和耐用程度等來確定,是通用辦公設備、家具使用的低限標準。

未達最低使用年限的壞了怎麼辦?通知要求,除損毀且無法修復外,原則上不得更新。

達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馬上更換了?通知說,已達使用年限仍可使用的,應繼續使用。

同時,通知指出,這個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辦公室配置標準

依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各部會、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辦事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人派中央本級,有關人民團體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統行政單位,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適用本標準。

另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其他中央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家具的,依照本標準執行

至於駐外機構的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則另行製定。

以後中央行政單位的辦公室配置標準是這樣的:

  

  

  公職人員應該知道的出差花費新規定和標準!

近期,財政部辦公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共同印發《關於規範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點擊讀取)》,進一步規範差旅伙食費及市內交通費收繳管理。

  一、差旅伙食費及市內交通費新規

近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類細化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交納標準及管理要求,接待單位開具憑證《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1.伙食費怎麼交

《通知》細化了先前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例如,《中央及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對此,《通知》明確了交納標準及管理要求。

《通知》明確,中央單位出差人員(以下稱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依規定領取伙食補助費。除確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依規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費用自行解決。出差人員需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提前告知控制標準,並向伙食提供方交納伙食費。

  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依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依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20%交納,午餐、晚餐依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40%交納。

  在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用餐的,依照餐飲服務單位收費標準繳交相關費用。

  2.市內交通費怎麼繳?

《通知》明確,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依規定領取市內交通費。

  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依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沒有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依照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交納。

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索取相應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個人保存備查,不作為報銷依據。

《通知》規定,接待單位應依規定收取出差人員相關費用,及時出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稅務發票;確實無法出具上述憑證的,可出具其他收款憑證。加強收取費用的管理,做好業務台帳登記,納入統一核算,所收費用可作為代收款項用於相關支出或作收入處理。

  二、差旅住宿費

2016年4月1日,財政部印發關於《中央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規定,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每天限額650元,其他人員每天限額500元。

部級官員赴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大連、吉林等地,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多800元。

  【點選可看大圖】

  

  三、交通費

2014年起執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對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1.城市間交通費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搭乘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出差人員應依規定等級搭乘交通工具。搭乘交通工具的等級請見下表:

  【點選可看大圖】

  

  部會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搭乘同等級交通工具。未依規定等級搭乘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搭乘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搭乘飛機、火車、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複購買。

  2.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市內交通費依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四、伙食費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指出,接待對象應依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像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像人數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應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及用野生保育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及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五、會議費

2016年6月29日,財政部印發《中央及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一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760元,二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650元,三四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550元。

  

資料來源:中國普法、工人日報客戶端、崆峒財政

編輯: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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