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晚再召開羈押庭。檢方主張應曉薇仍具議員身分,可影響其他被告和證人,應予羈押;應曉薇和律師說,願定期提供手機供鑑識、每天到警察局報到、限制住居台北市。
北院日前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交保,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北院更裁4人加保。北檢再抗告,高院二度撤銷發回。
北院今晚再召開羈押庭。檢方主張,應曉薇去年8月27日遭拘提到案時便有欲潛逃事實;且去年6月和8月都和同案被告沈慶京有串供、滅證之嫌。
檢方認為,法院先前裁定被告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這難以管控和查證;且應曉薇仍具議員身分,對其他被告和證人仍有職權影響力,建請羈押禁見。
應曉薇的辯護人表示,檢方持續提抗告為司法史上罕見,即使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因涉貪案遭羈押47天起訴,移審法院給予交保,檢方也無任何抗告動作,外界會以此兩案差異討論,並非全然無根據,質疑應受公平審判權利何在。
辯護人還指出,同案被告陳佳敏、王尊侃最後獲不起訴處分,透露其供述被檢方認可和事實相符,若應曉薇要找兩人串供,難道不怕冒偽證罪的風險,且檢方指稱應、王設籍同處也是錯誤事實。
至於如何免除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疑慮,辯護人表示,應曉薇交保後並未使用個人手機,她願針對本案重辦手機門號且不安裝任何通訊軟體,並以此為唯一對外聯絡管道,也願將手機使用情形定期陳報法院,甚或定期提供法院鑑識、證明。
此外,法院也可考量發函給相關證人,應曉薇若有直接或間接接觸情形,可主動通報法院。應曉薇願以任何方式或形式配合、遵循法院指示,不會和任何被告或證人勾串,希望能維持交保的決定。
辯護人當場也提供應曉薇兩個女兒的共用金融帳戶截圖資料,為兩人在英國求學的生活開銷紀錄。
法官表示,此帳戶只有金額、無交易明細紀錄,認為日後若有需要,庭後應補提供一年內的交易明細資料;另詢問兩個女兒是否還有其他外幣帳戶。
應曉薇表示,兩女在英國倫敦好像有使用網路銀行,但僅供小額使用;另外,自己的在台銀行帳戶未凍結,大約還有新台幣30多萬元,但因現在沒有手機使用,詳情不是很確定。
法官最後表示,將與合議庭評議後做出裁定。但詢問因此案偵辦過程恐較冗長,檢方有無認定若被告羈押,要到何時才可接受;以及若被告裁定交保,可支付交保金額情形為何。
檢方表示,尊重法院判斷,建請將應曉薇羈押至審理告一段落,至少要到同案被告或重要證人都經過交互詰問完畢,以及實質調查後。
應曉薇則說,之前的交保金都是兄姊協助,為免串供或逃亡之虞,自己願每天到警局報到,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也謝謝法官讓她有機會守護高齡101歲的母親,每次離家都是生離死別之感,尊重且完全配合法院決定。(編輯:唐聲揚)1140102
標題:京華城案再開羈押庭 應曉薇:願交手機鑑識限居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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