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家發文:鼓勵放寬兒童免票身高年齡限制


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發布《關於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意見》

《意見》部署全面開展兒童友好建設,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重點方向,推動在政策制定、規劃編製、資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兒童權益、優先滿足兒童需求,圍繞上學、就醫、出行、運動、遊玩等推出務實舉措。

全面開展兒童友好建設

兒童友好是指為兒童成長發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此前,我國已有116個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試點建設,覆蓋全國超過1/3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惠及城鄉兒童超過1.1億人。

《意見》在全面總結國家兒童友好城市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將推動兒童友好建設由階段性的“城市建試點”轉向常態化的“全社會建機制”。

《意見》明確,支持各地以城市為基本單元,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系統集成兒童友好政策措施,覆蓋城鄉全域推進兒童友好建設。推廣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驗,推動各地深化政府統籌、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合力。

重磅!國家發文:鼓勵放寬兒童免票身高年齡限制 -

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慮兒童視角

  • 推動各地在制定政策法規、編製規劃計劃、配置公共資源中充分尊重兒童特點、切實保障兒童利益、優先滿足兒童需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友好項目優先納入政府民生實事清單。
  •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制定兒童友好建設地方性法規。
  • 各地編製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當引入“1米高度”兒童視角,充分考慮兒童需求。
  • 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制定規範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決策以及開展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兒童權益的,要充分考慮和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探索開展兒童影響評價。

公共設施建設充分體現兒童友好理念

  • 以公共服務設施、公園綠地、出行環境等為重點,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增補兒童運動、遊樂、休憩、校外實踐等場所和設施,建設安全健康、舒適便利、功能完善、趣味特色的兒童友好城市空間。
  • 推廣兒童友好“街區+”、“社區+”、“公園+”建設模式,用好街頭轉角等空間,優先嵌入兒童服務設施和活動場地,推動城鄉社區和城市公園設置必要的兒童遊憩活動設施,逐步實現街區、社區、公園兒童友好空間全覆蓋。
  • 推動公共場所、交通站點、旅遊景區等按有關標準配置母嬰和兒童衛生設施
  • 支持各地將兒童友好要求納入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空間等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鼓勵省級政府強化空間統籌,結合實際優化符合條件的兒童活動設施建設和適兒化改造項目審批手續。

公共服務供給充分保障兒童優先

教育方面,持續完善公共服務兒童免費或優待政策。加強對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基本服務費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

醫療保障方面,將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為滿13周歲女孩免費接種。引導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建立0—3歲兒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時救治綠色通道。

娛樂休閑方面,推動中小學校在節假日等時段優先向兒童開放體育場地。對未成年人遊覽景區按規定給予價格減免,鼓勵有條件的景區按程序適當提高兒童免票身高和年齡上限,督促落實紅色旅遊景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未成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

交通出行方面,推動城市公交、地鐵以及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為兒童出行提供便利。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通通學公交。鼓勵引導網約車平台公司優先響應乘客攜帶嬰幼兒出行需求,鐵路、航空公司對嬰幼兒及其看護人提供優先檢票、優先登乘服務。鼓勵航空公司推出家庭優惠套票服務產品和無成人陪伴兒童陪護服務。

築牢兒童成長安全底線和保護防線

聚焦兒童食品、用品安全等方面,《意見》明確,全面落實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以及學校、托幼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的全鏈條、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涉及交通出行、娛樂活動安全等方面,《意見》明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強交通、消防、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兒童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推廣使用電子證照等數字技術查驗年齡,及時制止未成年人進入酒吧、電競酒店、私人影院等場所。

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意見》明確,集中整治通過互聯網誘導危險行為、宣揚不良價值等涉未成年人突出問題。完善網絡平台未成年人模式,通過科學合理設置使用時長、增加適齡優質內容供給等方式,更好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意見》強調,依法嚴厲打擊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在孤兒、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等福利保障方面,《意見》明確,按照應保盡保原則,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保障制度。推動各地建立健全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台賬,完善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項目清單。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拓展社會服務功能,擴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面。

此外,《意見》強調,推動各地12355青少年服務台優先向兒童提供心理疏導、安全教育等公益專業服務。

宣傳兒童友好理念

  • 加強兒童友好政策宣傳引導,常態化開展公益宣傳,推動各地統籌宣傳兒童友好建設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升公眾知曉度和參與度。
  •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用好兒童友好形象標識、主題歌曲、公益廣告等宣傳載體,在各類公益活動中設置兒童友好主題,推動公共機構在“六一”兒童節和學生寒暑假等期間,舉辦兒童友好開放日、體驗日等活動。
  • 發掘並推廣兒童友好建設典型案例,講好兒童友好故事,傳播兒童友好理念。


本文綜合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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