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業先買後付 自律公約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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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公會兩大自律公約昨天公告上路,在指導下,租賃公會針對先買後付(BNPL)、貸業務分別訂出自律規範共十一條款,昨天公告並交會員公司簽署;根據兩大自律公約,引起關注的低力族群過度貸款、中古車經銷商授信槓桿過大、委外催收等三大爭議,租賃公會與會員公司都將全力落實自律規範、配合政策與主管機關合作化解。

YT影片「山道猴子的一生」暴紅,引發外界關注租賃公司BNPL與中古車融資等業務,可能潛藏年輕人過度消費、擴張信用還不出錢等話題,在立委關切、金管會要求下,租賃公會會員公司、三大租賃業者為符合社會期待,以化解爭議、明確正派經營立場,分別訂出會員從事車輛交易業務、從事先買後付兩大自律規範,其中車輛交易自律規範共六條條文,BNPL自律規範五條,昨天公告上路,並交會員公司簽署。

租賃業者表示,根據兩大自律公約,租賃公會會員公司將恪守規範條文,審慎確認BNPL消費者的消費能力,中古車貸額度不超出其綜合評估合理市價、嚴格落實經銷商管理等,以緩解乃至杜絕外界擔心的年輕人過度消費、融資過頭信用擴張、委外催收問題等三大關鍵爭議。

根據兩大自律公約內容,不論BNPL還是車貸,針對客戶端都明訂要落實對客戶的徵授信管理,確認客戶資料、信用狀況、還款能力、擔保品現況與保證人資力,並定期觀察風險品質變化,尤其在BNPL較常碰到經濟上尚未自立的學生族群,要建置更嚴謹的徵授信管理,降低其過度消費風險。

其次為中古車融資較易遇到的經銷商放大融資槓桿問題,在車輛交易自律規範第三條遵循事項中,明訂會員公司對委外經銷商的監督查核機制與責任,以及合理評估交易條件及額度,承作成數不能超過往來車輛依現況、廠牌、市場需求及車齡、配備等整體評估後的市場價格,亦即日前金管會銀行局所言,車貸金額不得超過車價之意。

兩大自律公約針對委外催收,也有條文表明各項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建立正當催收工作準則、委外催收要查核檢視催收行為等。


標題:租賃業先買後付 自律公約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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