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連爆/易鼎活蝦 使用非法蘇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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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被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蘇打粉」。圖/食藥署提供

事件頻傳,連鎖活蝦名店「易鼎活蝦」也捲入其中,衛福部公布,該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蘇打粉」,並用於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且「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複查也未通過,總計挨罰一四四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業者使用添加於食品中的「蘇打粉」,應取得食藥署許可,不能「申請A卻使用B」,稽查人員到製造廠稽查時,查獲未經許可的蘇打粉,考量業者屬於具一定規模的連鎖店、產品違規情形等,首次違規裁罰九十六萬元,如再違規,罰款將增至一九二萬元。

此外,「大鼎活蝦」餐飲業於在HACCP評比並不合格,複查後仍有部分不符合規定,依食安法裁處四十八萬元,連同未經許可添加物部分,業者共被裁罰一四四萬元。

對此,大鼎活蝦餐廳發表聲明,「油炸蝦餅」製造過程未察覺進口商是以非食品級申報蘇打粉,造成疑慮,深感遺憾,也向消費者表達歉意。事件發生後,立即回收銷毀,不再使用小蘇打粉在食品中。另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導入食安管制系統,並不定時委聘第三方自主稽查。


標題:食安連爆/易鼎活蝦 使用非法蘇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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